安徽主流经济门户
投稿地址:ahjjb2006@163.com
标题 作者
网站首页 > 社会 > 正文
从“对薄公堂”到“握手言和”:一件百万建工案的庭前“三步走”
2026-06-03 17:55:21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刘西子 朱芳   责任编辑:王亚茹

近日,黄山市屯溪区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逾百万元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运用“修复信任——分期履行——附条件给付”三步调解,将“两难”扭转为“双赢”。

某项目质保期届满后,原被告间因欠付工程款及质保金产生争议,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庭前沟通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坦言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原告则因长期催讨无果,已申请财产保全,双方关系陷入僵局。

在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欠款事实本身并无争议,症结在于“该怎么还”?——工程款怎么分期、质保金何时给付、保全措施何时解除。基于此,承办法官并没有将案件直接推入庭审程序,而是引导双方就“怎么还”展开协商,最终形成“三步走”调解方案。

修复信任以“诚意”换“解保”

双方约定,由被告先行支付一笔首期工程款,原告收到该笔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通过这一步,被告用一笔“诚意款”换取账户解冻、资产解封,为恢复正常经营、后续履行腾出空间;而原告则在拿到真金白银的同时,信任初步修复,对峙状态松动。

分期履行以“时间”换“空间”

保全解除后,方案为被告预留了宝贵的时间窗口筹措资金,剩余工程债务将采用分期还款方式,不追求“一次性清结”,而是用可预期的分期节奏降低被告的短期支付压力,同时让原告持续看到回款进度,推动双方从“你逼我、我躲你”的对立状态,转入“按节奏走、按约定办”的合作轨道。

附条件给付以“挂钩”换“稳妥”

针对质保金部分,因涉及行政主管部门退款流程,直接要求被告垫付既不现实也易引发新争议。承办法官设计了“附条件给付”条款:被告在收到主管部门退还的质保金后,于限定期限内向原告支付。这一步,将付款义务与客观的行政退款节点挂钩,避免企业提前垫付资金造成二次经营困难;同时设置违约金条款,为履约加上“保险栓”。

“解保让被告能喘口气,分期让原告看得到头,附条件让质保金不再‘卡脖子’。”一位当事人这样评价。近年来,屯溪区法院针对建设工程领域纠纷标的大、争议多、履行难的特点,联合住建部门、行业协会成立全市首家建筑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引入行业专家参与调解,制定阶梯式付款、附条件履约等定制化方案,2025年以来已成功化解建设工程纠纷21件,涉案标的超9300万元,有效将一批建工“硬骨头”化解在开庭之前,调解室里那句“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正在一次次握手言和中被写实。(刘西子 朱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热词搜索:对薄公堂 握手言和 一件 百万 建工 庭前 三步走

上一篇:黄山新明乡:深耕隐患排查 抓实汛期安全
下一篇:最后一页

最新资讯
本月排行
“清朗·生活服务类平台信息内容整治”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自媒体’ 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