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大气质量,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霍邱县众兴集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从组织纪律、主体责任、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助力全乡秸秆禁烧工作扎实开展。
严明组织纪律。众兴集镇纪委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秸秆禁烧期间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以铁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下级服从上级,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工作纪律。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该乡众兴集镇所有参战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和村(居)干部,时刻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轮班值守、巡查,不擅自脱岗、离岗,并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秸秆禁烧工作期间禁止饮酒。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镇主要领导批准。督查发现村(居)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该镇11个村(居)是秸秆禁烧的实施主体,各村(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六定”防控措施,镇、村(居)、自然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监管人,认真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禁烧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的禁烧工作,要做到履职尽责,不准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严格责任追究。秋季禁烧期间,众兴集镇纪委督查组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直接深入田间地头,根据时间节点,全面深入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村(居)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包保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给予党政纪处理,绝不姑息。对因违反上述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事故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政纪和法律责任。(陈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