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主流经济门户
投稿地址:ahjjb2006@163.com
标题 作者
网站首页 > 社会 > 正文
合肥一“黑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上路被罚1万元
2018-09-19 09:18:1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罗君 吴洋   责任编辑:路璐
    据安徽商报报道,9月18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该县郭河镇张某驾驶一辆大型“非营运”客车接送幼儿园儿童上、放学,被庐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涉事司机被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9月7日16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金龙”皖A91XXX号牌大型客车行驶至庐江县郭河街道路段时,被正在路面执勤交警拦停接受检查,发现车内乘坐十余名儿童,经询问得知,乘坐的儿童为该镇某幼儿园学生,驾驶人张某受校方委托接送学生上放学。在查获现场,交警迅速对车内儿童进行安全转移,涉嫌车辆和驾驶人带至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驾驶人张某系庐江县郭河镇乐庄村人,持A1A2证,车辆为郭河镇某大酒店商务用车,经双方协议达成接送儿童上放学任务。

9月17日调查结束后,民警告诫张某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非营运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并要求责令整改到位,决不允许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抄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热词搜索:校车 合肥 标牌

上一篇:"老赖"拒付每月60元赡养费
下一篇:价值40万黄金首饰被店员误当垃圾扔掉

最新资讯
本月排行
“清朗·生活服务类平台信息内容整治”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自媒体’ 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