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陵县公安局和顺路派出所连续接到群众野生动物救助线索,民警快速处置、暖心救援,先后成功救助丝光椋鸟鸟巢及鸟蛋、受伤野生麂子,用细致贴心的警务工作,为野生野生动物撑起“安全保护伞”,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保护责任。
2026年5月26日5时许,和顺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的暖心报警,市民称自家阳台发现一处野生鸟窝,疑似国家保护鸟类巢穴,希望警方协助处置。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对接了解情况。据悉,群众发现阳台长期有鸟类栖息,筑有一处鸟窝,窝内留存四颗鸟蛋,出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群众主动将鸟窝及鸟蛋妥善送至派出所。
为精准做好保护工作,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咨询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专业人员。经专业鉴别,该栖息鸟类为丝光椋鸟,因外形雅致优美素有“凤凰鸟”的美誉,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确认物种信息后,民警依规将丝光椋鸟鸟窝及鸟蛋妥善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由专业人员进行后续培育、看护和放生工作,为幼鸟孵化成长保驾护航。
同日6时许,派出所再次接到野生动物救助警情,有群众报警称在和顺小区附近公厕旁发现一只陌生野生动物。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排查处置,抵达后确认该动物为野生麂子。经现场细致检查,这只野生麂子腿部存在明显外伤,大概率是因受伤行动不便,不慎误入城区居民区。
考虑到麂子受伤受惊、处境危险,民警立即联合周边热心群众小心翼翼开展救助,合力平稳控制麂子,避免其二次受伤或慌乱逃窜引发意外。随后,民警快速将受伤麂子送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全程协助医护人员为麂子清理、包扎伤口,细致做好安抚、安置工作,保障受伤麂子能够得到专业救治与悉心照料,目前该野生麂子伤情稳定,已得到妥善安置。
两起接连发生的野生动物救助事件,充分展现了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的显著提升。一直以来,南陵县公安局和顺路派出所始终坚持践行生态保护理念,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积极联动群众与专业机构,共同搭建野生动物保护防线。(熊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