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守望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近日,黟县碧阳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邻里关系矛盾引发的纠纷,通过释法明理,两人握手言和。

2024年6月,李某到碧阳镇反映邻居卢某私建阳光房阻挡采光和排水沟问题。对此碧阳镇立即启动“多方联动”调解机制,组织镇司法所、土地所、城建办以及村委会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城建和国土所现场勘查,详细了解卢某家搭建阳光房的前因后果,确认卢某的阳光房对李某家的采光造成了很大影响。为此,调解人员将《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详细向卢某做了法条释义,让卢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妥之处,随后其向李某道歉,拆除遮光帘棚并承诺清理排水沟。李某对卢某的态度和处理方法表示接受。这起极有可能引发矛盾升级的邻里纠纷在双方当事人的宽容互敬下得以圆满解决,很好诠印证了“宽容赢得理解,互敬赢得和睦”这句话。

近年来,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矛盾不上交”的精神内涵,优化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碧阳镇坚持推行“日排查、周汇总、月调度、季考核、年评比”工作机制,不仅要求各村居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要性,更是强调各村居要落实“以村为主”的调解工作责任和普法宣教责任,提高对重大疑难纠纷的风险预判,尤其要充分利用百姓评理说事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和渠道对婚姻情感、家庭赡养、邻里关系等纠纷敏感领域进行深入排查、化解和防控,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入手,将矛盾纠纷靠前化解、源头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风险。

截至目前,碧阳镇矛盾调解中心已组建23人的专职调解员队伍,成功调解各类纠纷问题189件,调解成功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每一次调解不仅是为当事人解决疑难愁盼问题的过程,更将调解过程变成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实现了调解与普法的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