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我省将在已经建立的涉企收费清单基础上,建立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省级各部门6月底前完成清单建立并发布,市、县各部门2025年12月底前建立并发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我省相关部门针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开展过多次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但涉企收费涉及主体多、领域广,违规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国务院今年印发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我省四部门此次发文明确,按照国家要求,省级和市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各部门)均应按要求建立本部门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包括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规定了具体格式及填报要求。
通知明确,各部门在制定目录清单前,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要清理取消。目录清单建立之后,各部门要根据收费政策调整、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本部门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每年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