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素琍向大会作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中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及2021年主要任务。
推进地方立法 全年制定修改和审议法规26件
据介绍,2020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立法决策,把我省发展急需、群众热切期盼、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摆在优先位置,全年制定、修改和审议法规2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7件,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202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备法规59件。
在经济立法方面,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新增参与建立长三角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机制、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规定。审议了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重点就数据数字交易、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等进行规范。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率先在省级层面启动林长制地方立法,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修改了节约能源条例,对利用新技术、开发新能源等作出了规定。修改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紧急立法,为实施严控措施提供了法治支撑;后又出台意见,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抓手。
过去一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还创造性地推进地方立法,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多方力量,应需高效立法。如推动设区的市选择“小切口”立法,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条例及全国首件长江江豚保护法规等;在修改人防法规中,就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创新审查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审查研究,邀请专家为审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规范性文件提供咨询论证,有效提高了审查监督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创新完善监督机制 监督工作更接地气
“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把依法保障和推动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监督首责……”沈素琍介绍,2020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听取审议报告18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2次。
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调研,支持和促进政府攻坚克难,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审议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更好发挥重大投资项目牵引拉动作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考察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情况,审议专项报告,启动相关立法,促进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号工程"实施。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助推我省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创新完善监督机制,适应疫情防控之需,围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打出执法检查、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和审议相关报告“三查一审”组合拳。
深化拓展预算审查监督,首次对4个省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以点带面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首次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对省直有关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听取审议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报告前,专门征求了11位担任村“两委”负责人的省人大代表意见,使监督工作更接地气。(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赵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