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宣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获悉:今年3月31日,宣城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民生保障作用,丰富公积金使用场景,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出压力。
宣城市公积金将“互提互助”政策覆盖到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出。将已婚或单身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元/月,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标准为2000元/月。
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物业费、购置储藏室和车库(位)。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缴纳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申请按年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总额;缴存职工在该市城区(不含乡镇)持有住宅产权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2300元用于支付物业费;本人或配偶在该市购买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内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车位及储藏室的,可申请按年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总额。
据了解,2025年,宣城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7.08亿元,同比增长0.49%。年末全市缴存人达28.86万户。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04.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09%;缴存余额106.15亿元,同比增长12.06%。(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陈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