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皖设立总部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2011-12-08 15:13:38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在我省设立总部性或者区域总部性金融机构,省财政将依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在省政府昨天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就对包括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各种类型的服务业的发展,给出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在金融服务业方面,对在我省设立总部性或者区域总部性金融机构的,省财政依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5~10亿元的(不含5亿元),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1~5亿元的,补助200万元。
除此之外,大部分达到规模的服务业项目,都能获得减免税收的支持;对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甚至在办公用房的房租上,都将获得补助。(记者唐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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