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脱贫医疗保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以来,镜湖区医保分局坚持“四个确保”,坚决落实健康脱贫医疗保障工作。
确保动态调整及时到位。加强部门沟通对接,第一时间掌握全区困难人口动态调整人员信息(包括新增、退出及死亡对象等),明确享受医保政策时间和标准,及时更新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确保医保待遇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综合医保政策,确保困难人群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完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及时足额兑现困难人群医疗报销费用,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医疗支出负担。使困难群众能够“小病小治,大病能治,病后可助”。
确保慢性病管理服务到位。为四类困难人员(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慢性病待遇应享尽享,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实行容缺办理,切实保障该类人群的慢性病待遇。
确保医保兜底保障到位。动态监测困难人群大病就医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因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大人员信息,用足用活医保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加以解决,筑牢医疗救助兜底稳民生防线,最大限度防止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杨思梦 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陈洁 张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