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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第四次实名通报有偿补课查处案例
2018-09-14 10:01:2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聂静洁   责任编辑:路璐
    9月13日,合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合肥市查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的通报》,这是市教育局第四次实名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通报的典型案例共四起:

  一是合肥市第五中学教师秦明明2018年暑假期间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且未收取代课费用,合肥市第五中学决定给予秦明明警告处分。

  二是肥东县第六中学小学部教师闻科长期在校外租房,利用下午放学时间组织本班学生辅导作业并收取费用,肥东县教育体育局决定给予闻科记过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三是肥东县城关中学教师范小广长期在自家住房开办辅导班,由其爱人负责收费及日常管理,2018年5月27日范小广在辅导班内体罚学生,引起家长不满,造成恶劣影响,肥东县教育体育局决定给予范小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四是合肥新康中学教师方良杰、王露露2018年7月12日至7月30日组织本校21名学生集体补课,每人收费1500元,合肥新康中学决定给予方良杰、王露露警告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取消一年内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要结合省教育厅开展的“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效,继续深入推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我市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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