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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部署药品零售企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11-25 10:25:06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汤明辉   责任编辑:李亚亚
  为有效防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持续巩固防控成果,近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秋冬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把好自身防疫关。
  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必须每日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上岗前必须测温合格,上岗时必须佩戴口罩。如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必须立即离岗。
二要把好进店入口关
  实行“戴口罩+绿码+体温测量”通行模式,所有进店顾客必须佩戴口罩,进店前必须扫“安康码”显示绿码,无“安康码”的必须测温,否则一律不得入店。设置一米等候线,避免人群聚集。
三要把好销售监测关
  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等药品的人员,必须实名信息登记。对纳入处方管理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要认真查验处方,必须对处方进行审签,做好处方登记和留存,提供用药指导。
四要把好产品质量关
  所有经销的药品、医疗器械必须购进渠道合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还要做好疫情防控药械储备,尽力满足市民防控需求。
五要把好异常报告关
  发现进店者体温超过37.2℃者必须立即报告所在社区(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等药品的销量有异常增加或出现新发病例时,必须每日报告销量。市场监管部门将信息及时报告同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必须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告示和宣传语,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积极做好群众引导解释工作,杜绝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记者从铜陵市场监督局获悉,为便于药品零售企业掌握疫情防控要求,营造宣传氛围,引导群众配合防控工作,铜陵市市场监管局还将防控要求制成简化版的宣传海报和20字的宣传提示语,在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张贴。(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汤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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