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法律专委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九三学社省委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姝文围绕“以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牵引,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主题,提交了《关于深化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和《关于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建议》两份提案。

在《关于深化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这份提案中,王姝文指出,安徽省作为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重要节点,目前已在新安江、滁河流域开展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在实践中仍面临补偿模式单一、标准模糊、监督考核缺位等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补偿主要依赖财政资金,市场化多元化手段不足,补偿标准难以反映真实环保成本,考核也多侧重水质指标而忽视综合效益。
她建议,进一步推动省际部门协同,强化规划衔接与联合执法,依托河湖长制推动政策落地;同时构建多方参与的综合补偿模式,探索水权交易、产业转移等市场化多元化路径;通过完善统一检测体系与科学考核指标,将补偿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健全生态损害赔偿与追责制度,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筑牢生态屏障。
在《关于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这份提案中,王姝文提出,伴随今年1月国家《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的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式迈入“标准化+数智化”的新阶段,非现场监管已经成为日常执法的重要方式。我省虽然已经出台“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但仍然存在超标判定标准笼统、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不足、执法处罚力度失衡等问题。例如现行规定未区分大气与水污染物判定标准,企业对监测数据有异议时缺乏明确救济路径,处罚标准也未适配非现场监管的高捕获率。
针对当前存在问题,她建议建立非现场监管的正面清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降低现场检查频次;明确行政相对人的异议申请流程,保障其现场取样核验与陈述申辩权;同时构建污染物分类判定标准与分级响应机制,区分大气、水污染物判定依据,按异常程度实施差异化处置,通过立法破解实践难题,既能够提升执法效能,又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