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务教育阶段消失近20年的留级制度,要悄悄回来了?近日,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引发公众关注。
但是,大家不要误读了政策。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由其所在校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判定学生是否升级就读或毕业、升学,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并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登记,交由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
这意味着只有极少数特殊教育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降级就读,大部分成绩欠佳的正常孩子并不能留级。

有些学生学习很吃力(AI制图)
虽然仅是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开了个口子,但也被业界视为回归教育规律的进步之举。笔者认为,随着新生人口及在校生人数的减少,在中小学学位资源不再那么紧张的新形势下,“留级”重启的步子不妨再大一点,可以允许普通学生根据自身学习状况选择留级或跳级。
大家都知道,学生在智力水平、勤奋程度、学习态度、家庭教育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小学生连基本的加减乘除都难以掌握,良好的学习习惯尚未养成,就直接跟班升级,必然难以跟上正常教学进度,甚至上课如同听天书。长此以往,极易滋生厌学情绪,对身心健康发展不利。
不考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个体情况,在制度上“一刀切”禁止留级,实际上是一种拔苗助长式教育,违背了教育规律。多年前,长期从事幼小衔接教育和儿童成长发育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钱志亮曾公开呼吁,“希望能够恢复留级制度,拯救一些孩子,给这些孩子一年的缓冲时间”,不少家长表示支持。
当然,恢复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只是允许适度的留级,并非无限放开,更不是想留级就可以留级,必须综合考虑,防止制度滥用。多年前,曾出现家长主动要求学生多次留级,及学校将“留级”变成惩罚手段等乱象。
一方面,细化留级标准,确保透明公平。既要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身心发展情况等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意愿,由学校、老师与家长、学生充分沟通,共同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不仅留级的申请、审核要规范,当学生留级引发争议时,也应建立相应的申诉路径和裁判机制。
另一方面,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学生权利。比如,留级学生往往被视作“差生”,学校应为他们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做好课后补习和心理疏导。同时,避免学校或家长通过留级或跳级的手段,变相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挤占义务教育资源。
留级“重启”,不仅是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更是教育理念与时俱进的体现。打破教育“匀速”,让每个孩子找到合适的成长节奏,才能奏响教育的和谐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