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直面突出问题,回应企业诉求,传递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1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行政执法检查是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一种方式,也是加强监管的一种有效措施和手段。近年来,党中央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乱检查,也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但是,涉企行政检查还存在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企有所呼,政有所应。面对实践中“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乱罚款”“乱查封”……有的企业疲于应付检查、合法权益受损。对此,此次《意见》明确,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稳经济关键是稳企业,企业有活力,经济才有动力。服务要“心贴心”,暖企要“实打实”。从多次重复检查,到“综合查一次”,凸显出的是地方行政执法理念的巨大转变,有力度、显温度。这也可以从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得到印证,芜湖市获总分96.24,位居全省第一。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兴则经济兴。期待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时,能以《意见》为抓手,并总结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企业之所想、政府之所为”,与企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多为企业主动“疏堵”;多给企业发展“撑腰”;多为企业创新“赋能”;多给企业“减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作者 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