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该县消费者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3月15日,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公安局等20个部门,举办了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形式,开展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卫生保健、科普等知识普及和便民服务,现场指导消费者如何鉴别盐、烟、酒等食品的真假、如何正确购买燃气灶具等商品,向消费者推荐泾县春季游精品线路,并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向周边商户发放了放心消费诚信承诺行规民约,宣扬消费维权常识,倡导诚信经营、激发消费活力。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同时,运用微信平台、消保委网站、媒体、LED屏等多种宣传方式,发布消费警示,公布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全国12315平台及12315热线,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了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观念,增强了安全意识,提升了依法维权能力,同时,督促和引导了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下一步,泾县消保委将继续推动各单位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高云 董丽丽)